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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開餐廳需要防火管理人嗎?300平方公尺門檻、設置與申報流程

    新開餐廳防火管理指南:圖解300平方公尺門檻、人員資格、辦理流程、防護計畫與消防備查重點提醒。

    資料查核日期:2026 年 10 月 。法規與個案適用請依最新公告及主管機關認定辦理。

    新開餐廳或咖啡廳,總樓地板面積達300平方公尺以上,依法應設置防火管理人。 管理權人須遴用具管理或監督權限的合格人員,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並於遴用次日起15日內向所在地消防機關辦理備查。未達300平方公尺,不代表免除消防設備、檢修申報或其他消防義務。面積應依建築物核准圖面與實際使用範圍確認,不能只計算客人用餐區。

    準備開餐廳時,店面裝修、廚房設備、人員招募通常已經忙得不可開交。如果等到開幕後才發現需要防火管理人,還要安排主管上課、準備計畫書及辦理消防局備查,時間往往會變得很緊。

    尤其承租現有店面或接手前一家餐廳的業者,不宜直接認為前任留下的消防資料都能繼續使用。

    一、新開餐廳一定要設防火管理人嗎?

    不一定。判斷的主要依據,是餐廳或咖啡廳是否符合現行公告的300平方公尺門檻,以及建築物的實際使用情形。

    依《消防法》第13條及內政部公告「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的餐廳及咖啡廳,屬於應實施防火管理的場所。

    「300平方公尺以上」包含300平方公尺本數,約為90.75坪。

    餐廳情況是否需要防火管理人?
    總樓地板面積未達300平方公尺單就餐廳面積門檻,原則上不須設置;仍須檢查其他適用規定
    總樓地板面積剛好300平方公尺依法需要
    總樓地板面積超過300平方公尺依法需要
    位於百貨商場或複合用途建築物須確認店面個別義務及整棟共同防火管理規定
    已收到消防局要求設置的通知應核對公文、面積及適用法規,依期限辦理

    咖啡廳、早午餐店、複合式餐飲店也適用嗎?

    公告明列餐廳及咖啡廳,但實務上不能單純依招牌名稱判斷場所用途。

    例如早午餐店、複合式咖啡餐飲店,或兼售輕食的營業空間,仍須依實際營業內容、核准用途與使用範圍確認是否適用。

    如果店面同時經營餐飲、零售及其他業務,應先釐清各區域的使用關係,再向所在地消防機關確認。

    其他營業場所的設置門檻,可參考協會整理的哪些場所需要設置防火管理人?16款場所與面積規定。

    二、餐廳300平方公尺怎麼算?廚房、倉庫要不要算?

    餐廳的總樓地板面積,不能只拿餐桌座位區的坪數計算。

    準備確認設置條件時,建議先核對使用執照、核准平面圖、實際營業樓層與租賃範圍。

    同一餐廳實際使用的下列空間,都可能影響面積認定:

    • 顧客用餐區、包廂及候位空間。
    • 廚房、洗滌區及備餐區。
    • 吧台、內部走道及服務區域。
    • 冷藏、冷凍及食材儲存空間。
    • 員工休息室、辦公室。
    • 同一管理範圍內的倉庫。
    • 分布在不同樓層、由同一餐廳使用的空間。

    用實際開店情況來看

    假設一家餐廳的使用情形如下:

    使用區域面積
    一樓用餐區180平方公尺
    二樓包廂80平方公尺
    廚房與備餐區45平方公尺
    合計305平方公尺

    如果上述空間均屬同一餐廳應計入的使用範圍,就已達防火管理人設置門檻。

    這也說明,不能只因一樓座位區不到300平方公尺,就認定整間餐廳不需要設置。

    租約寫90坪,是否就不用設置?

    不宜直接認定。

    租約坪數可能涉及公設分攤、不同樓層或附屬空間,未必等於消防法規認定的總樓地板面積。

    另外,室外座位、騎樓、露台及其他共用區域的計算,也須依核准圖說與實際使用狀況判斷。

    若面積接近門檻,建議在簽約或裝修前,就攜帶建築物圖面及預定使用範圍,向轄區消防機關確認。

    三、餐廳防火管理人由誰擔任?一定要老闆親自上課嗎?

    不需要一定由老闆本人擔任。

    依《消防法》第13條第7項,防火管理人應為場所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並接受法定訓練取得合格證書。

    餐廳較常見的合適人選包括:

    • 實際參與管理的餐廳負責人。
    • 店長或副店長。
    • 餐飲營運主管。
    • 具有現場管理權限的部門主管。

    關鍵不在職稱好不好聽,而是這個人能不能實際執行防火管理工作。

    例如店內安全梯被堆放貨物、防火門無法正常關閉,防火管理人應能要求現場改善,並協調工作人員處理。

    如果只是一般工讀生,沒有調度人員或管理場所的權限,即使持有證書,也不代表符合擔任防火管理人的條件。

    可以找消防設備公司的人掛名嗎?

    不能只借用外部人員的證書掛名。

    消防設備公司可以協助設備檢修、圖面與消防相關文件,但依法遴用的防火管理人,仍應具備該餐廳實際的管理或監督權限。

    有證書卻不熟悉現場廚房設備、逃生動線及員工分工,無法真正履行防火管理工作。

    餐廳防火管理人初訓要上多久?

    依《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8條:

    項目規定
    初訓時數不得少於12小時
    測驗方式筆試
    合格標準60分
    合格證書效期3年
    定期複訓每3年至少一次
    複訓時數不得少於6小時

    初訓主要包含消防知識、消防安全設備、防火避難設施、自衛消防編組、消防防護計畫及測驗。

    建議業者在餐廳籌備或裝修期間,就安排預定擔任防火管理人的主管完成初訓,避免開幕前才發現課程日期無法配合。

    可至中華都市安全推廣協會防火管理人初訓課程查詢相關課程。

    四、新開餐廳應如何完成防火管理人設置與備查?

    如果已確認餐廳需要設置防火管理人,建議將準備工作安排在開幕之前,而不是等消防局檢查後再補件。

    實際可依下列流程辦理。

    第一步:確認場所用途及設置條件

    準備使用執照、各層平面圖、預定營業範圍及面積資料。

    如果是承租店面,要確認租賃範圍是否與實際裝修、營業使用的範圍一致。

    第二步:選定具有管理權限的人員受訓

    由管理權人確認適合的人選。

    若人員尚未取得資格,應參加主管機關或依法登錄專業機構辦理的初訓,完成訓練並測驗合格。

    如果公司內已有持有效合格證書的主管,可先確認證書與複訓狀態,不必只因轉換公司就重新初訓。

    第三步:正式遴用防火管理人

    取得合格資格後,由餐廳管理權人正式辦理遴用。

    應注意,完成課程不等於已經成為該餐廳依法遴用的防火管理人。

    第四步:訂定消防防護計畫

    由防火管理人依餐廳實際情況訂定消防防護計畫。

    餐廳與一般辦公室不同,廚房火源、瓦斯、排油煙設備、顧客活動範圍及不同班別的工作人員,都是計畫中需要考慮的事項。

    例如餐廳深夜仍有營業,卻把通報與避難引導工作全部安排給白班人員,這份計畫便很難在夜間真正執行。

    第五步:向所在地消防機關辦理備查

    依《消防法》第13條第10項,管理權人應於防火管理人遴用次日起15日內,向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報請備查;異動時亦同。

    常見應備資料包括:

    • 防火管理人遴用或異動提報表。
    • 防火管理人訓練合格證書影本。
    • 消防防護計畫訂定或變更提報表。
    • 消防防護計畫書及相關附件。
    • 自衛消防編組資料。
    • 場所位置圖、平面圖及逃生避難圖。

    實際文件、簽章及送件方式,應依所在地消防局最新申辦規定辦理。

    這項15日期限是遴用後備查期限,不是所有新開餐廳都可以先營業15天再開始辦理防火管理。

    完成送件後,也應保留收件紀錄,並確認是否需要補正。

    五、餐廳的消防防護計畫,至少要落實哪些工作?

    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不是為了取得一本文件,而是讓員工遇到火警時知道如何安全應變。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5條,依法應實施防火管理的場所,須將人員編組、日常防火檢查、消防設備維護及教育訓練等工作納入計畫。

    對餐廳來說,最直接的工作包括:

    管理項目餐廳應確認的事項
    自衛消防編組誰負責通報119、初期滅火及避難引導
    用火用電管理廚房爐具、瓦斯、電氣設備與其他火源
    消防安全設備設備位置、異常通報及維護安排
    防火避難設施出口、防火門、走道與樓梯能否正常使用
    員工教育訓練新進員工、早晚班及假日班的應變分工
    消防防護圖面平面圖、逃生避難圖與實際格局一致

    員工10人以上,要安排自衛消防編組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5條,員工10人以上者,至少應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員工50人以上者,另須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

    餐廳最需要確認的是各班實際在場人力。

    例如假日午餐時段有20名員工,打烊時只剩3人,編組表就不能只列全部員工姓名,而忽略不同時段的人力差異。

    每月檢查與半年訓練

    依法實施防火管理的場所,應依消防防護計畫辦理:

    • 防火避難設施自行檢查: 每月至少一次。
    • 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 每半年至少一次,每次不得少於4小時,並須事先通報所在地主管機關。

    防火管理人完成初訓,不代表餐廳員工的自衛消防編組訓練也已經完成。

    消防防護計畫的編寫、圖面準備及申報流程,可另參考消防防護計畫由誰負責?內容與備查規定。

    六、餐廳未達300平方公尺,就不用管消防了嗎?

    不是。

    300平方公尺是餐廳及咖啡廳實施防火管理的設置門檻之一,不是消防設備設置、建築物管理及消防檢修申報的統一標準。

    即使是小型餐廳,仍須依實際用途、樓層、面積與建築物條件確認消防安全設備及其他法定要求。

    例如:

    • 滅火器與其他依法應設消防安全設備。
    • 火警警報設備及相關警報設施。
    • 避難出口、出口標示及緊急照明。
    • 防火門與安全梯。
    • 廚房排油煙設備及瓦斯使用安全。
    •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
    • 室內裝修、用途變更及相關建築法令要求。

    實際需要設置哪些設備,應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及建築物條件判斷。

    此外,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是另一項法定制度,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及附表期限辦理,不能因為餐廳已設置防火管理人就省略。

    餐廳設備、廚房煙罩、瓦斯、防焰物品及檢修申報的詳細規範,建議接著閱讀餐廳消防法規有哪些?開店前與營業中的消防要求。

    七、商場內餐廳、連鎖分店及頂讓餐廳,怎麼判斷?

    開在百貨商場內,商場已經有防火管理人

    仍須確認餐廳本身是否達設置門檻。

    商場已有防火管理人,並不代表所有承租店家都自動免除個別防火管理義務。

    如果餐廳本身依法應實施防火管理,仍應由其管理權人遴用適任人員。

    至於符合《消防法》第13條第5項規定的建築物,管理權分屬不同業者時,可能另涉及共同防火管理及共同消防防護計畫。

    同一家公司開三家餐廳,可以只設一位嗎?

    不同地址的分店,應依各自使用範圍、管理權及設置條件判斷。

    如果三家分店都依法需要防火管理人,就須分別處理各場所的遴用與消防防護計畫,不是把總公司的一張證書影本放在每一家店即可。

    管理人員的配置應能實際執行各店防火管理工作,不能只有名義上的安排。

    頂讓原本已營業的餐廳,可以沿用前任證書嗎?

    應重新確認管理權人及防火管理人的遴用關係。

    即使前一家餐廳的裝潢與設備沒有改變,新業者也不能直接把前任老闆的消防防護計畫及人員備查資料當作自己的。

    若原有合格防火管理人繼續任職,應視管理權變更情況確認需辦理的遴用、資料更新或備查程序。

    八、餐廳依法需要防火管理人卻沒有設置,會罰多少?

    依《消防法》第40條,一定規模以上且供營業使用的場所,未依法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訂定消防防護計畫,可處管理權人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這類違規不以消防機關先通知限期改善為必要條件。

    另外,下列情況若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可能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 消防防護計畫未依規定報請備查。
    • 防火管理人不具場所管理或監督層次資格。
    • 現職防火管理人未依規定定期複訓。
    • 未於法定期限內辦理遴用或異動備查。
    • 未依消防防護計畫執行必要的防火管理工作。

    依同條規定,受處罰後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還可能按次處罰,並得予以30日以下停業或停止使用處分。

    已收到消防局通知,卻還沒有合格人員怎麼辦?

    應先確認公文記載的缺失項目及改善期限,再立即安排適任主管受訓。

    如果課程日期晚於公文截止日,建議在期限屆滿前主動聯絡消防機關,說明已安排的課程與改善進度。

    報名繳費資料可以作為辦理進度的佐證,但不能取代正式合格證書、遴用或消防防護計畫備查,也不代表消防局一定同意展延。

    詳細期限與補正方式,可參考防火管理人訓練期限幾天?消防局限期改善與15日備查規定。

    九、新開餐廳防火管理人常見問題 FAQ

    Q1:餐廳只有10坪,也要找人上防火管理人初訓嗎?

    單就餐廳300平方公尺的設置門檻來看,10坪通常未達標準,不會因此強制要求設置防火管理人。

    但仍須檢查建築物整體使用情形及其他消防義務,不能將免設防火管理人理解為不需要消防設備。

    Q2:餐廳剛好300平方公尺,是否可以不用設置?

    不可以單憑剛好等於門檻就主張免設。

    公告規定是300平方公尺以上,包含300平方公尺本數。面積認定仍應以核准圖面及實際使用範圍確認。

    Q3:餐廳只有老闆和兩名員工,還需要防火管理人嗎?

    如果場所符合餐廳300平方公尺設置門檻,即使員工只有3人,仍須依法實施防火管理。

    員工人數會影響自衛消防編組安排,但不會直接取消依面積產生的設置義務。

    Q4:負責人已經有防火管理人證書,可以直接使用嗎?

    可以先確認證書是否符合現行資格及複訓規定,以及負責人是否實際具備場所管理權限。

    若符合條件,就不必只因開新店重新初訓,但仍須依法辦理新場所的正式遴用及備查。

    Q5:餐廳還沒開幕,可以先安排店長去上課嗎?

    可以,而且建議在籌備階段提早安排。

    防火管理人初訓屬於個人資格訓練,不必等到餐廳正式營業才開始上課。取得合格證書後,再依場所與管理權人的實際情況完成遴用。

    Q6:餐廳有請消防設備公司定期檢修,還需要防火管理人嗎?

    如果餐廳依法屬於應實施防火管理的場所,仍然需要。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與防火管理制度是兩件不同的法定工作,不能互相取代。

    Q7:原本是咖啡廳,後來增加座位及包廂,需要重新確認嗎?

    需要。

    如果擴大營業範圍、增加使用樓層或變更格局,應重新確認總樓地板面積是否已達法定門檻。

    若涉及室內裝修、用途變更或消防設備調整,也須另外確認適用的建築及消防規定。

    十、開餐廳前,先把面積、人員與申報安排好

    準備開新餐廳時,建議在租賃與裝修階段就確認實際使用範圍,以及是否達到防火管理人設置門檻。

    依法需要設置的場所,應盡早選定具有管理權限的人員,完成訓練、正式遴用及消防防護計畫,並依規定辦理備查。

    對餐廳業者來說,消防防護計畫也不只是一本申報文件。廚房出現火警時,誰負責通報、誰協助顧客疏散,以及不同班別如何應變,都應事先安排。

    中華都市安全推廣協會提供防火管理人初訓及複訓課程,訓練地點包括台北、桃園、台中、台南及高雄。

    如正在籌備餐廳開幕,可依預定開業日期提早安排負責人、店長或現場主管受訓。

    查詢全台防火管理人初訓與複訓課程

    協會聯絡方式

    電話:02-2331-9889

    LINE官方客服:@a119,可24小時留言,由客服人員依服務時間回覆。

    法規查核日期:2026年10月22日。

    本文依現行《消防法》、《消防法施行細則》、內政部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公告及防火管理人訓練相關規定整理。場所用途、面積認定及申辦方式,應以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的最新規定與個案認定為準。

    建議外部官方連結

  • 收到消防局限期改善通知,防火管理人多久要上完課?期限與申報規定

    防火管理人訓練期限攻略:圖解核對公文、選定人員、安排初複訓、訂定防護計畫到送件備查的5大步驟。

    資料查核日期:2026 年 10 月 。法規與個案適用請依最新公告及主管機關認定辦理。

    本文由具近20年消防工作經驗的現職消防人員提供實務觀點,並由中華都市安全推廣協會整理編輯。法規、表單及各縣市受理方式可能調整,實際案件請以消防機關公文及最新官方公告為準。

    收到消防局通知要求設置防火管理人,並沒有全國統一的15天完訓期限,應以公文記載的改善截止日為準。 場所除了安排初訓或複訓,還須依規定完成防火管理人遴用、消防防護計畫及備查程序。若課程來不及,應在期限前主動向承辦消防機關說明。

    企業收到消防局公文時,最容易碰到的問題不是找不到課程,而是課程日期、證書核發及公文改善期限無法配合。

    尤其初次接手消防業務的總務或店長,常把「15日備查」誤認為「15天內上完課」,等到準備送件時才發現還有其他資料需要補齊。

    一、收到消防局公文,防火管理人必須幾天內完成訓練?

    防火管理人沒有全國統一的限期改善受訓天數。收到消防局通知後,應依個別公文所載的期限及改善事項辦理。

    依《消防法》第13條,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的管理權人,應遴用符合資格的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並依規定辦理備查。

    但《消防法》並沒有規定,所有場所只要收到消防局通知,就必須在15天、30天或3個月內完成初訓。

    先確認公文要求改善什麼

    收到文件後,建議先確認以下事項:

    • 缺失項目: 是未遴用防火管理人、未完成複訓,還是消防防護計畫尚未備查?
    • 改善期限: 公文是否載明具體截止日期,或要求文到一定期間內改善?
    • 改善範圍: 是要求完成受訓,還是必須連同遴用及相關文件一起提報?
    • 複查安排: 是否已指定複查日期或要求回覆改善結果?
    • 承辦窗口: 公文上的聯絡電話及消防機關承辦人員是誰?

    例如某餐廳收到通知,要求於指定日期前補正防火管理缺失。

    如果公司只有安排員工上課,卻未完成正式遴用及消防防護計畫備查,即使課程已結束,仍可能無法符合公文要求。

    另外,收到的文件若是違規舉發通知、陳述意見通知或正式裁處書,處理方式也與一般限期改善通知不同。應先確認文件性質,不要一律當作可以延期的改善通知。

    二、防火管理人15日規定,究竟從哪一天開始算?

    消防法規中有不只一項與15日有關的規定,必須區分適用對象。

    事項期限法規或適用依據
    收到消防局限期改善通知依公文所載期限個案通知或處分內容
    防火管理人遴用及異動備查遴用或異動次日起15日內《消防法》第13條第10項
    訓練機構申請合格證書字號訓練結束次日起15日內《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19條
    防火管理人定期複訓每3年至少一次同辦法第3條

    公司遴用防火管理人後,15日內要辦理備查

    依《消防法》第13條第10項,管理權人應於防火管理人遴用之次日起15日內,向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報請備查;人員異動時亦同。

    例如公司正式遴用某位主管擔任防火管理人,便須依規定計算並辦理遴用備查。

    這15日不是從收到消防局公文、繳費報名或上課當天開始計算。

    防火管理人還必須是場所的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且已經完成法定訓練取得合格證書,不能只借用其他人的證書掛名。

    若原防火管理人已離職,應由管理權人安排合適的接任人員,並辦理相關異動程序。

    有關換公司任職、重新遴用與證書效期,可以參考防火管理人證照可以換公司使用嗎?重新遴用與離職異動流程。

    三、防火管理人初訓、複訓需要多少時間?

    依《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防火管理人須經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登錄的專業機構訓練,取得合格證書後,才能依法充任。

    初訓與複訓的差別

    項目初訓複訓
    適用對象尚未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者已取得資格、須定期接受訓練者
    法定最低時數12小時6小時
    測驗方式筆試筆試
    合格標準60分60分
    定期受訓規定取得資格後每3年至少複訓一次依規定持續複訓

    初訓內容包括消防知識、火災預防、消防安全設備、防火避難設施、自衛消防編組及消防防護計畫等。

    複訓則以防火管理對策、自衛消防編組實施要領及測驗為主。

    證書已經過期,還能直接報名複訓嗎?

    不能只看證書過期多久,就自行決定報名初訓或複訓。

    防火管理人合格證書有效期間為3年,取得資格後應依法定期接受複訓。逾期人員能否參加複訓,還須依現行主管機關函釋及實際受遴用情況判斷。

    尤其115年起,逾期人員的訓練資格認定已有新的行政函釋,非現職且長期未複訓者,不宜直接套用過去的受訓方式。

    建議報名前提供原合格證書、最近一次受訓日期及目前是否受場所遴用等資料,由訓練機構協助確認適當課程。

    四、上完課多久能拿到防火管理人證書?

    防火管理人完成訓練並測驗合格,不代表當天就能拿到正式合格證書。

    依《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19條,專業訓練機構應自訓練結束次日起15日內,檢具學員名冊、成績冊、測驗卷及簽到資料等文件,向訓練場地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合格證書字號。

    經審查符合規定後,訓練機構才能製作及發給證書。

    這裡的15日是訓練機構辦理證書字號申請的法定期限,不代表學員一定會在結訓後15日內收到證書。

    實際核發時間仍涉及消防機關審查、文件製作及寄送作業。

    中華都市安全推廣協會目前於台北、桃園、台中、台南及高雄辦理防火管理人訓練。若公司有消防局改善期限,建議報名前先確認開課日期、結訓時間與預計發證期程。

    可至防火管理人初訓、複訓課程報名專區查看各地近期場次。

    五、消防局改善期限快到了,卻還沒上課怎麼辦?

    如果最近一期課程安排在改善期限之後,建議不要等到截止日才向消防局說明。

    比較合適的處理方式,是先確認公司目前已經完成哪些事項,再把尚未完成的工作及預定時間整理清楚。

    1. 先確認適合的課程並完成報名

    若公司尚未有合格防火管理人,應優先安排具有管理或監督權限的人員參加初訓。

    如果原防火管理人已逾複訓期限,則應先確認其目前資格及適用的訓練類別。

    報名之前,也應核對課程是否確定開班,以及預定完訓日期能否配合公文要求。

    2. 準備可說明改善進度的文件

    可依個案情形整理:

    • 已完成報名的課程資料。
    • 繳費紀錄或訓練機構開立的報名證明。
    • 預定開課及結訓日期。
    • 預計完成遴用、消防防護計畫及備查的時間。
    • 已完成改善項目的相關佐證。

    這些資料的目的,是讓消防機關了解場所目前的辦理進度,並非用來取代法定資格或備查文件。

    3. 改善期限前,主動聯絡消防機關

    向公文承辦人說明尚未完成的原因、目前報名情況及預計處理時程。

    可詢問是否接受補充佐證、如何辦理後續改善,以及是否有調整期限或複查日期的可能。

    消防機關是否同意調整期限,仍須依個案判斷,不能因為已報名上課,就認定自動取得展延資格。

    六、協會可以開立繳費報名證明嗎?開立後還能退費嗎?

    可以。若公司收到消防局改善通知,需要提出已安排受訓的證明,中華都市安全推廣協會可於學員完成正式報名及繳費後,依本會規定開立繳費報名證明。

    這份文件主要用於證明公司已安排特定人員參加防火管理人訓練,提供給承辦消防機關作為改善進度的佐證。

    繳費報名證明不等於合格證書

    申請前應先了解兩者的差別。

    文件主要用途
    繳費報名證明證明學員已完成報名及繳費,並安排預定課程
    訓練合格證書證明學員完成法定訓練並測驗合格,取得相應資格
    防火管理人遴用備查資料證明管理權人已依法辦理遴用及相關備查程序

    消防機關是否接受繳費報名證明作為階段性改善說明,應以個案承辦機關認定為準。

    重要提醒:開立繳費報名證明後,依協會規定不接受退費

    協會開立這份證明,代表向受理的公務機關確認學員已正式報名繳費,並預定參加指定課程。

    因此,依協會目前公告的報名規定,申請並開立繳費報名證明後,恕不接受退費。

    這項規定與一般課程退費流程不同,請在申請前確認:

    • 學員確實能參加指定課程。
    • 公司已確認受訓人選與上課日期。
    • 知悉證明開立後的退費限制。
    • 已了解消防機關不一定接受報名證明取代完成改善的資料。

    建議公司先向消防機關確認所需文件,再決定是否向協會申請開立。

    有關申請方式及退費事項,可參考被消防局開單怎麼辦?繳費報名證明與退費規定。

    七、上完課後,還需要完成哪些程序?

    完成初訓並取得合格證書,只是讓受訓人員具備依法擔任防火管理人的資格。

    如果消防局原本查到的缺失是場所沒有依法設置防火管理人,公司還必須確認下列事項:

    1. 管理權人已正式遴用合格防火管理人。
    2. 遴用人員具有該場所管理或監督層次的職務。
    3. 已依場所實際情況訂定消防防護計畫。
    4. 依規定向所在地消防機關報請備查。
    5. 保存相關送件紀錄,並確認公文要求的缺失是否已完成改善。

    其中,消防防護計畫不能只填入一位防火管理人的姓名。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5條,消防防護計畫還涉及自衛消防編組、防火避難設施檢查、消防設備維護、火災應變及教育訓練等事項。

    如果等到證書核發後才開始準備場所資料,容易拖延整體申報時程。

    公司可先整理員工班別、樓層平面圖、消防安全設備及避難動線等資料,再由合格防火管理人依法完成計畫訂定。

    詳細內容可閱讀消防防護計畫由誰負責?申報備查與執行規定。

    八、沒有在期限內完成改善,消防局會罰多少?

    依《消防法》第40條,涉及防火管理人的違規情形,應依場所性質及實際違規事項區分處罰。

    違規情形法定罰鍰
    一定規模以上且供營業使用場所,未依法遴用防火管理人訂定消防防護計畫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一定規模以上且非供營業使用場所,未依法遴用防火管理人訂定消防防護計畫,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未依規定辦理防火管理人遴用或異動備查,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防火管理人任職期間未定期複訓,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消防防護計畫未報請備查,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營業場所收到改善通知,不代表一定不會先受罰

    供營業使用場所,如果違反《消防法》第13條第1項,未依法遴用防火管理人訂定消防防護計畫,第40條並未將「先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列為該項裁罰的必要條件。

    因此,業者不能將消防局發出的限期改善通知理解為一定不會先受罰的寬限期。

    另外,依第40條規定,受罰後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可能按次處罰,並得處30日以下停業或停止使用。

    即使罰鍰已繳納,原本未完成的防火管理事項仍須依法改善。

    九、防火管理人訓練期限常見問題 FAQ

    Q1:公文寫15天內改善,是不是15天內一定要拿到證書?

    應先確認公文具體要求。

    如果明確要求於指定期限內完成受訓資格或相關備查,應依公文辦理;若因證書核發作業來不及,應在期限前聯絡承辦消防機關,確認可提供哪些資料及後續處理方式。

    Q2:防火管理人已經有合格證書,還要重新初訓嗎?

    如果證書仍在有效期間,原則上不需因為轉換公司而重新參加初訓。

    但是否能擔任新場所防火管理人,仍須確認其管理或監督職務,以及公司是否完成正式遴用。

    Q3:消防局通知由台北發出,可以去桃園或台中上課嗎?

    可以選擇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登錄的合格專業訓練機構受訓,不限於公司所在地。

    但防火管理人遴用及消防防護計畫備查,仍須向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辦理。

    Q4:已完成報名,但訓練機構尚未開課,算有改善進度嗎?

    可以作為已有安排受訓的佐證,但不能直接認定已完成法定改善。

    報名紀錄或繳費報名證明是否足以讓消防機關接受階段性說明,仍應向公文承辦單位確認。

    Q5:公司主管臨時無法上課,可以換其他同事參加嗎?

    應先確認接替人員是否具有場所管理或監督層次身分,再向訓練機構詢問是否能依課程規定更換報名人員。

    如果已經開立繳費報名證明,也必須先確認原證明是否需要更正,不能自行將受訓人員姓名改成其他人。

    Q6:公司已經繳完消防罰鍰,還需要安排防火管理人上課嗎?

    需要依原違規事項繼續改善。

    繳納罰鍰不等於完成防火管理人設置義務。如果原本的缺失仍未改善,消防機關仍可能依法辦理後續處置。

    Q7:不確定公司需不需要設置防火管理人,該怎麼辦?

    先確認場所用途、使用樓層、總樓地板面積及收容或員工人數,再對照現行公告的設置條件。

    不是所有小型店面或公司都必須設置,實際適用範圍可參考哪些場所需要設置防火管理人?設置門檻與場所類型。

    十、收到消防局限期改善通知,先確認受訓日期與公文期限

    收到消防局公文後,建議公司承辦人立即核對改善截止日、現有防火管理人資格,以及最近可以參加的課程日期。

    如果期限較近,應將課程報名、證書核發、消防防護計畫及遴用備查的時間一併考慮,不要只安排上課就以為已完成改善。

    如有需要,可在完成報名繳費後,依協會規定申請繳費報名證明,供向消防機關說明訓練安排;但申請前請確認開立後不接受退費的限制。

    中華都市安全推廣協會提供台北、桃園、台中、台南及高雄防火管理人初訓、複訓課程。

    LINE可24小時留言,客服人員將依服務時間依序回覆。

    法規查核日期:2026年10月22日。 本文依現行《消防法》、《消防法施行細則》及《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整理。個案改善期限及受理方式,請以所在地消防機關公文與最新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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