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查核日期:2026 年 10 月 。法規與個案適用請依最新公告及主管機關認定辦理。
本文由具近20年消防工作經驗的現職消防人員提供實務觀點,並由中華都市安全推廣協會整理編輯。法規、表單及各縣市受理方式可能調整,實際案件請以消防機關公文及最新官方公告為準。
收到消防局通知要求設置防火管理人,並沒有全國統一的15天完訓期限,應以公文記載的改善截止日為準。 場所除了安排初訓或複訓,還須依規定完成防火管理人遴用、消防防護計畫及備查程序。若課程來不及,應在期限前主動向承辦消防機關說明。
企業收到消防局公文時,最容易碰到的問題不是找不到課程,而是課程日期、證書核發及公文改善期限無法配合。
尤其初次接手消防業務的總務或店長,常把「15日備查」誤認為「15天內上完課」,等到準備送件時才發現還有其他資料需要補齊。
一、收到消防局公文,防火管理人必須幾天內完成訓練?
防火管理人沒有全國統一的限期改善受訓天數。收到消防局通知後,應依個別公文所載的期限及改善事項辦理。
依《消防法》第13條,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的管理權人,應遴用符合資格的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並依規定辦理備查。
但《消防法》並沒有規定,所有場所只要收到消防局通知,就必須在15天、30天或3個月內完成初訓。
先確認公文要求改善什麼
收到文件後,建議先確認以下事項:
- 缺失項目: 是未遴用防火管理人、未完成複訓,還是消防防護計畫尚未備查?
- 改善期限: 公文是否載明具體截止日期,或要求文到一定期間內改善?
- 改善範圍: 是要求完成受訓,還是必須連同遴用及相關文件一起提報?
- 複查安排: 是否已指定複查日期或要求回覆改善結果?
- 承辦窗口: 公文上的聯絡電話及消防機關承辦人員是誰?
例如某餐廳收到通知,要求於指定日期前補正防火管理缺失。
如果公司只有安排員工上課,卻未完成正式遴用及消防防護計畫備查,即使課程已結束,仍可能無法符合公文要求。
另外,收到的文件若是違規舉發通知、陳述意見通知或正式裁處書,處理方式也與一般限期改善通知不同。應先確認文件性質,不要一律當作可以延期的改善通知。
二、防火管理人15日規定,究竟從哪一天開始算?
消防法規中有不只一項與15日有關的規定,必須區分適用對象。
| 事項 | 期限 | 法規或適用依據 |
|---|---|---|
| 收到消防局限期改善通知 | 依公文所載期限 | 個案通知或處分內容 |
| 防火管理人遴用及異動備查 | 遴用或異動次日起15日內 | 《消防法》第13條第10項 |
| 訓練機構申請合格證書字號 | 訓練結束次日起15日內 | 《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19條 |
| 防火管理人定期複訓 | 每3年至少一次 | 同辦法第3條 |
公司遴用防火管理人後,15日內要辦理備查
依《消防法》第13條第10項,管理權人應於防火管理人遴用之次日起15日內,向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報請備查;人員異動時亦同。
例如公司正式遴用某位主管擔任防火管理人,便須依規定計算並辦理遴用備查。
這15日不是從收到消防局公文、繳費報名或上課當天開始計算。
防火管理人還必須是場所的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且已經完成法定訓練取得合格證書,不能只借用其他人的證書掛名。
若原防火管理人已離職,應由管理權人安排合適的接任人員,並辦理相關異動程序。
有關換公司任職、重新遴用與證書效期,可以參考防火管理人證照可以換公司使用嗎?重新遴用與離職異動流程。
三、防火管理人初訓、複訓需要多少時間?
依《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防火管理人須經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登錄的專業機構訓練,取得合格證書後,才能依法充任。
初訓與複訓的差別
| 項目 | 初訓 | 複訓 |
|---|---|---|
| 適用對象 | 尚未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者 | 已取得資格、須定期接受訓練者 |
| 法定最低時數 | 12小時 | 6小時 |
| 測驗方式 | 筆試 | 筆試 |
| 合格標準 | 60分 | 60分 |
| 定期受訓規定 | 取得資格後每3年至少複訓一次 | 依規定持續複訓 |
初訓內容包括消防知識、火災預防、消防安全設備、防火避難設施、自衛消防編組及消防防護計畫等。
複訓則以防火管理對策、自衛消防編組實施要領及測驗為主。
證書已經過期,還能直接報名複訓嗎?
不能只看證書過期多久,就自行決定報名初訓或複訓。
防火管理人合格證書有效期間為3年,取得資格後應依法定期接受複訓。逾期人員能否參加複訓,還須依現行主管機關函釋及實際受遴用情況判斷。
尤其115年起,逾期人員的訓練資格認定已有新的行政函釋,非現職且長期未複訓者,不宜直接套用過去的受訓方式。
建議報名前提供原合格證書、最近一次受訓日期及目前是否受場所遴用等資料,由訓練機構協助確認適當課程。
四、上完課多久能拿到防火管理人證書?
防火管理人完成訓練並測驗合格,不代表當天就能拿到正式合格證書。
依《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19條,專業訓練機構應自訓練結束次日起15日內,檢具學員名冊、成績冊、測驗卷及簽到資料等文件,向訓練場地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合格證書字號。
經審查符合規定後,訓練機構才能製作及發給證書。
這裡的15日是訓練機構辦理證書字號申請的法定期限,不代表學員一定會在結訓後15日內收到證書。
實際核發時間仍涉及消防機關審查、文件製作及寄送作業。
中華都市安全推廣協會目前於台北、桃園、台中、台南及高雄辦理防火管理人訓練。若公司有消防局改善期限,建議報名前先確認開課日期、結訓時間與預計發證期程。
可至防火管理人初訓、複訓課程報名專區查看各地近期場次。
五、消防局改善期限快到了,卻還沒上課怎麼辦?
如果最近一期課程安排在改善期限之後,建議不要等到截止日才向消防局說明。
比較合適的處理方式,是先確認公司目前已經完成哪些事項,再把尚未完成的工作及預定時間整理清楚。
1. 先確認適合的課程並完成報名
若公司尚未有合格防火管理人,應優先安排具有管理或監督權限的人員參加初訓。
如果原防火管理人已逾複訓期限,則應先確認其目前資格及適用的訓練類別。
報名之前,也應核對課程是否確定開班,以及預定完訓日期能否配合公文要求。
2. 準備可說明改善進度的文件
可依個案情形整理:
- 已完成報名的課程資料。
- 繳費紀錄或訓練機構開立的報名證明。
- 預定開課及結訓日期。
- 預計完成遴用、消防防護計畫及備查的時間。
- 已完成改善項目的相關佐證。
這些資料的目的,是讓消防機關了解場所目前的辦理進度,並非用來取代法定資格或備查文件。
3. 改善期限前,主動聯絡消防機關
向公文承辦人說明尚未完成的原因、目前報名情況及預計處理時程。
可詢問是否接受補充佐證、如何辦理後續改善,以及是否有調整期限或複查日期的可能。
消防機關是否同意調整期限,仍須依個案判斷,不能因為已報名上課,就認定自動取得展延資格。
六、協會可以開立繳費報名證明嗎?開立後還能退費嗎?
可以。若公司收到消防局改善通知,需要提出已安排受訓的證明,中華都市安全推廣協會可於學員完成正式報名及繳費後,依本會規定開立繳費報名證明。
這份文件主要用於證明公司已安排特定人員參加防火管理人訓練,提供給承辦消防機關作為改善進度的佐證。
繳費報名證明不等於合格證書
申請前應先了解兩者的差別。
| 文件 | 主要用途 |
|---|---|
| 繳費報名證明 | 證明學員已完成報名及繳費,並安排預定課程 |
| 訓練合格證書 | 證明學員完成法定訓練並測驗合格,取得相應資格 |
| 防火管理人遴用備查資料 | 證明管理權人已依法辦理遴用及相關備查程序 |
消防機關是否接受繳費報名證明作為階段性改善說明,應以個案承辦機關認定為準。
重要提醒:開立繳費報名證明後,依協會規定不接受退費
協會開立這份證明,代表向受理的公務機關確認學員已正式報名繳費,並預定參加指定課程。
因此,依協會目前公告的報名規定,申請並開立繳費報名證明後,恕不接受退費。
這項規定與一般課程退費流程不同,請在申請前確認:
- 學員確實能參加指定課程。
- 公司已確認受訓人選與上課日期。
- 知悉證明開立後的退費限制。
- 已了解消防機關不一定接受報名證明取代完成改善的資料。
建議公司先向消防機關確認所需文件,再決定是否向協會申請開立。
有關申請方式及退費事項,可參考被消防局開單怎麼辦?繳費報名證明與退費規定。
七、上完課後,還需要完成哪些程序?
完成初訓並取得合格證書,只是讓受訓人員具備依法擔任防火管理人的資格。
如果消防局原本查到的缺失是場所沒有依法設置防火管理人,公司還必須確認下列事項:
- 管理權人已正式遴用合格防火管理人。
- 遴用人員具有該場所管理或監督層次的職務。
- 已依場所實際情況訂定消防防護計畫。
- 依規定向所在地消防機關報請備查。
- 保存相關送件紀錄,並確認公文要求的缺失是否已完成改善。
其中,消防防護計畫不能只填入一位防火管理人的姓名。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5條,消防防護計畫還涉及自衛消防編組、防火避難設施檢查、消防設備維護、火災應變及教育訓練等事項。
如果等到證書核發後才開始準備場所資料,容易拖延整體申報時程。
公司可先整理員工班別、樓層平面圖、消防安全設備及避難動線等資料,再由合格防火管理人依法完成計畫訂定。
詳細內容可閱讀消防防護計畫由誰負責?申報備查與執行規定。
八、沒有在期限內完成改善,消防局會罰多少?
依《消防法》第40條,涉及防火管理人的違規情形,應依場所性質及實際違規事項區分處罰。
| 違規情形 | 法定罰鍰 |
|---|---|
| 一定規模以上且供營業使用場所,未依法遴用防火管理人訂定消防防護計畫 | 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
| 一定規模以上且非供營業使用場所,未依法遴用防火管理人訂定消防防護計畫,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 | 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
| 未依規定辦理防火管理人遴用或異動備查,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 | 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
| 防火管理人任職期間未定期複訓,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 | 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
| 消防防護計畫未報請備查,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 | 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
營業場所收到改善通知,不代表一定不會先受罰
供營業使用場所,如果違反《消防法》第13條第1項,未依法遴用防火管理人訂定消防防護計畫,第40條並未將「先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列為該項裁罰的必要條件。
因此,業者不能將消防局發出的限期改善通知理解為一定不會先受罰的寬限期。
另外,依第40條規定,受罰後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可能按次處罰,並得處30日以下停業或停止使用。
即使罰鍰已繳納,原本未完成的防火管理事項仍須依法改善。
九、防火管理人訓練期限常見問題 FAQ
Q1:公文寫15天內改善,是不是15天內一定要拿到證書?
應先確認公文具體要求。
如果明確要求於指定期限內完成受訓資格或相關備查,應依公文辦理;若因證書核發作業來不及,應在期限前聯絡承辦消防機關,確認可提供哪些資料及後續處理方式。
Q2:防火管理人已經有合格證書,還要重新初訓嗎?
如果證書仍在有效期間,原則上不需因為轉換公司而重新參加初訓。
但是否能擔任新場所防火管理人,仍須確認其管理或監督職務,以及公司是否完成正式遴用。
Q3:消防局通知由台北發出,可以去桃園或台中上課嗎?
可以選擇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登錄的合格專業訓練機構受訓,不限於公司所在地。
但防火管理人遴用及消防防護計畫備查,仍須向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辦理。
Q4:已完成報名,但訓練機構尚未開課,算有改善進度嗎?
可以作為已有安排受訓的佐證,但不能直接認定已完成法定改善。
報名紀錄或繳費報名證明是否足以讓消防機關接受階段性說明,仍應向公文承辦單位確認。
Q5:公司主管臨時無法上課,可以換其他同事參加嗎?
應先確認接替人員是否具有場所管理或監督層次身分,再向訓練機構詢問是否能依課程規定更換報名人員。
如果已經開立繳費報名證明,也必須先確認原證明是否需要更正,不能自行將受訓人員姓名改成其他人。
Q6:公司已經繳完消防罰鍰,還需要安排防火管理人上課嗎?
需要依原違規事項繼續改善。
繳納罰鍰不等於完成防火管理人設置義務。如果原本的缺失仍未改善,消防機關仍可能依法辦理後續處置。
Q7:不確定公司需不需要設置防火管理人,該怎麼辦?
先確認場所用途、使用樓層、總樓地板面積及收容或員工人數,再對照現行公告的設置條件。
不是所有小型店面或公司都必須設置,實際適用範圍可參考哪些場所需要設置防火管理人?設置門檻與場所類型。
十、收到消防局限期改善通知,先確認受訓日期與公文期限
收到消防局公文後,建議公司承辦人立即核對改善截止日、現有防火管理人資格,以及最近可以參加的課程日期。
如果期限較近,應將課程報名、證書核發、消防防護計畫及遴用備查的時間一併考慮,不要只安排上課就以為已完成改善。
如有需要,可在完成報名繳費後,依協會規定申請繳費報名證明,供向消防機關說明訓練安排;但申請前請確認開立後不接受退費的限制。
中華都市安全推廣協會提供台北、桃園、台中、台南及高雄防火管理人初訓、複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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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查核日期:2026年10月22日。 本文依現行《消防法》、《消防法施行細則》及《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整理。個案改善期限及受理方式,請以所在地消防機關公文與最新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