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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安排人員參加防火管理人初訓,取得證書後辦理遴用與消防防護計畫備查。本文整理補救流程與常見問題。

  • 消防局稽查發現未設防火管理人怎麼辦?改善期限、補救流程與罰則

    消防檢查發現無防火管理人後的補救流程圖:包含確認公文期限、指派人員初訓、取得證書、遴用及防護計畫備查。

    更新日期:2026 年 7 月

    本文由具有近20年消防工作經驗的現職消防人員提供專業觀點,並由中華都市安全推廣協會整理編輯。法規、裁處基準及各縣市受理方式可能調整,實際案件應以消防局通知書、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在地消防機關最新規定為準。法規核對日期:2026年7月25日。

    消防局稽查發現場所未設防火管理人時,管理權人應立即確認改善期限,選定具管理權限的人員參訓或使用現有合格人員,完成正式遴用、消防防護計畫及消防機關備查。

    只完成課程報名,還不算改善完成。

    供營業使用場所未依法遴用防火管理人並訂定消防防護計畫,可直接處管理權人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不一定要等改善期限屆滿才裁罰。消防機關裁罰後仍會要求改善,繳完罰鍰不能取代防火管理人的設置程序。文先別慌,也不要放著。

    防火管理的補正項目不少,但只要把人員、課程、計畫及送件時程排好,多數案件都有清楚的處理方向。

    消防局查到沒有防火管理人,接下來會怎麼處理?

    消防檢查發現未設防火管理人後,常見處理程序包括記載缺失、開立限期改善通知、依法裁罰及安排複查。

    這幾個階段不是同一件事。

    收到的文件或處理代表意義場所應做的事
    消防安全檢查紀錄現場查核結果確認缺失內容是否正確
    限期改善通知書要求在指定日期前補正立即安排人員、課程及送件
    裁處書或罰鍰通知已進入行政裁罰程序依期限繳款,同時繼續改善
    複查通知或複查紀錄消防機關確認是否補正備妥提報及備查資料

    營業場所可能直接受罰

    一定規模以上且供營業使用的場所,未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並訂定消防防護計畫,可直接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餐廳、旅館、百貨商場、補習班及其他營業場所,不宜把限期改善通知理解成「期限內處理就一定不罰」。是否裁罰仍要看場所性質、違規事實及消防機關個案處理。 非營業場所通常先限期改善

    一定規模以上但非供營業使用的場所,未遴用防火管理人並訂定消防防護計畫時,經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可處管理權人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營業」與「非營業」的判斷,不一定只看有沒有公司登記或收費,仍要依場所實際用途及經營情形認定。

    先確認場所真的需要設置防火管理人

    不是所有公司、店面、工廠或辦公室都必須設置防火管理人。

    《消防法》第13條要求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訂定消防防護計畫。哪些場所屬於一定規模以上,則由內政部依用途、面積、收容人數或員工人數公告。知後,可以核對:

    • 建築物核准用途
    • 現場實際使用情形
    • 各樓層使用面積
    • 同一管理範圍內的附屬空間
    • 收容人數或員工人數
    • 是否位於高層或地下建築物
    • 是否涉及共同防火管理

    不要只拿營業登記名稱判斷

    消防機關判斷場所用途時,通常不會只看公司登記寫了什麼。

    例如登記為一般零售業,現場實際經營餐飲、補習或住宿,仍可能依實際用途判斷是否符合防火管理門檻。

    面積也不能只看顧客活動區。廚房、包廂、倉庫、辦公空間及其他從屬區域,都可能影響總樓地板面積的認定。

    認為消防局判斷有誤怎麼辦?

    準備使用執照、核准平面圖、租賃契約、樓層面積資料及現場照片,向轄區消防分隊或消防局承辦人說明。

    不要因為自己認為不需要,就直接不理會通知。

    只要公文尚未撤回或更正,原改善期限通常仍在計算。對認定有疑義時,應一邊釐清,一邊保留準備改善的時間。

    延伸閱讀:
    哪些場所需要設置防火管理人

    收到限期改善通知後,照這個流程處理

    消防局查到沒有防火管理人後,補救工作可以分成五個步驟。

    Step 1:看清楚缺失項目與期限

    先確認通知書要求改善的是哪一項:

    • 完全未遴用防火管理人
    • 原防火管理人已離職
    • 防火管理人不是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
    • 合格證書或複訓資格有問題
    • 未訂定消防防護計畫
    • 計畫尚未向消防機關備查
    • 遴用或異動未在期限內提報
    • 未依計畫辦理演練或防火管理工作

    不同缺失,需要準備的文件與改善時間不完全相同。

    有些公文一次列出好幾項,不是找一個人上完課就能全部結案。

    Step 2:立即選定防火管理人

    防火管理人應由場所的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擔任,並持有防火管理人訓練合格證書。

    常見人選包括:

    • 公司負責人
    • 店長或副店長
    • 廠長或現場主管
    • 行政、總務或職安主管
    • 實際負責人員與場所安全的部門主管

    若公司內已有證書仍符合資格的人員,可以直接確認其職務權限,辦理遴用。

    若完全沒有合格人選,就要儘快安排適任主管參加防火管理人初訓。防火管理人須是場所的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不能只找一名有證書但無實際權限的人掛名。

    延伸閱讀:
    防火管理人初訓課程

    Step 3:同步準備消防防護計畫

    不要等課程結束、證書拿到手,才開始整理消防防護計畫。

    等待開課期間,就可以先準備:

    • 場所基本資料
    • 員工人數與班別
    • 自衛消防編組名單
    • 消防安全設備資料
    • 防火避難設施檢查方式
    • 用火、用電管理方式
    • 場所位置圖及平面圖
    • 逃生避難圖
    • 緊急通報與聯絡資料
    • 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安排

    消防防護計畫不是單純套格式。內容要對得上現場樓層、出口、設備及人員,否則送件後仍可能被要求補正。

    《消防法施行細則》第5條也明定,消防防護計畫應包含自衛消防編組、每月防火避難設施自行檢查、設備維護、教育訓練、用火用電管理及相關圖面。

    延伸閱讀:
    消防防護計畫怎麼寫

    Step 4:完成遴用及消防機關提報

    受訓人員取得合格證書後,由場所管理權人正式遴用為防火管理人。

    管理權人應於遴用次日起15日內,將防火管理人的遴用資料報請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日後人員異動時也一樣。件資料包括:

    • 防火管理人遴用或異動提報表
    • 防火管理人訓練合格證書影本
    • 消防防護計畫提報表
    • 完整消防防護計畫
    • 自衛消防編組表
    • 場所位置圖、平面圖及逃生避難圖
    • 消防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各縣市可能採臨櫃、郵寄或線上申請,表格版本與附件要求也可能不同,送件前應向所在地消防局確認。

    Step 5:主動回覆承辦人並配合複查

    送件後保留收件章、掛號回執、線上申請編號或電子郵件紀錄。

    若限期改善通知已指定承辦人,建議主動告知:

    • 課程日期
    • 預定取得證書日期
    • 消防防護計畫準備進度
    • 預計送件日期
    • 已完成送件的證明

    不要認為文件寄出後,案件就一定自動結案。

    消防機關可能安排複查,也可能要求補件。應確認承辦單位是否已收到資料,以及原列缺失是否已被認定改善完成。

    延伸閱讀:
    消防局稽查常見缺失

    報名上課、拿到證書,哪個階段才算完成改善?

    完成防火管理人初訓,只代表個人取得資格,不等於場所已完成改善。

    這是企業最常誤會的地方。

    目前進度是否已完成改善
    已詢問課程尚未完成
    已報名初訓尚未完成
    已完成課程尚未完成
    已取得合格證書尚未完成
    已由管理權人正式遴用還要辦理提報及計畫備查
    已送出遴用與消防防護計畫資料應確認受理及是否需補正
    消防機關確認缺失已補正才算完成該項改善

    有些公司會把報名繳費證明傳給消防局,認為已經積極處理,應該就不會有問題。

    報名資料可以用來說明改善進度,但不能代替合格證書、正式遴用及消防防護計畫備查。

    有合格人員就不要再等新課程

    公司內若已有合格且適任的主管,應先確認證書與任職狀況,評估直接辦理遴用。

    不必因為原本打算讓另一位員工上課,就白白等待下一期課程。

    消防局要看的,是場所是否已有一位依法合格、具有管理權限且實際執行工作的防火管理人。

    未設防火管理人的改善期限是幾天?

    《消防法》沒有直接規定所有案件一律給幾天改善。

    真正應遵守的日期,是消防局通知書上載明的改善期限。

    消防機關仍會依場所危險程度、缺失內容、過去違規紀錄及實際改善難度,決定個案期限。

    15日提報期限和改善期限不同

    這兩個期限常被混在一起。

    • **改善期限:**消防局要求場所補正缺失的期限。
    • **15日提報期限:**管理權人正式遴用或異動防火管理人後,向所在地消防機關提報的法定期限。

    例如消防局給場所90日完成改善,假設公司在第40日取得證書並正式遴用,就要從遴用次日起計算15日提報期限,不能等到第90日才處理。

    課程日期超過改善期限怎麼辦?

    不要等期限到了才說沒有課。

    確認無法如期完成時,應在期限屆滿前主動向消防機關說明,提供課程報名證明、改善計畫、預定完成日期及其他相關資料。

    消防安全檢查案件的處理規定設有改善計畫與期限審核機制,個案也可能申請展延;是否同意、可展延多久,仍由地方消防機關依實際情況審認,並不是提出申請就一定核准。消防局查到未設防火管理人,會罰多少?

    罰則要看場所是否供營業使用,以及缺失屬於「未遴用及未訂定計畫」,還是提報、資格與執行上的問題。

    違規情形可能罰鍰
    營業場所未遴用防火管理人並訂定消防防護計畫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非營業場所經限期改善仍未遴用及訂定計畫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消防防護計畫未報請備查,限期仍未改善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防火管理人不具管理或監督層次,限期仍未改善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任職期間未定期複訓,限期仍未改善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未於遴用或異動次日起15日內提報,限期仍未改善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供營業使用場所未遴用防火管理人並訂定消防防護計畫,屬於可直接裁罰的違規;其他提報、資格或計畫備查缺失,則依《消防法》第40條所列程序處理。 繳完罰鍰還要改善嗎?

    要。

    罰鍰是違反法規的處分,不是用錢買一張免設防火管理人的通行證。

    裁罰後仍未完成改善,消防機關可以再次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不改善,得按次處罰,並得處30日以下停業或停止使用。消防局複查時會看哪些資料?

    複查不一定只看牆上有沒有貼一張證書。

    常見查核內容包括:

    • 防火管理人是否具有有效資格
    • 是否屬於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
    • 管理權人是否已正式遴用
    • 遴用資料是否已向消防機關提報
    • 消防防護計畫是否完成備查
    • 計畫內容是否符合現場
    • 自衛消防編組是否與實際員工相符
    • 平面圖與逃生避難圖是否正確
    • 是否依計畫執行自主檢查及教育訓練
    • 原缺失是否已完成補正

    有些場所送件速度很快,但消防防護計畫中的樓層、出口及員工姓名仍沿用網路範本。

    這種文件看似齊全,複查時仍可能被要求重新修正。

    建議準備一份改善資料夾

    可以依順序整理:

    1. 消防局檢查紀錄及通知書。
    2. 課程報名與繳費資料。
    3. 防火管理人訓練合格證書。
    4. 遴用或異動提報表。
    5. 消防防護計畫及提報表。
    6. 收件證明或備查公文。
    7. 補件資料。
    8. 與承辦人的聯繫紀錄。
    9. 消防局複查結果。

    資料集中保存,換承辦人或遇到下一次檢查時,比較不會又從頭找起。

    最常拖到逾期的八個原因

    1. 以為已報名就不會被罰

    課程報名只能證明正在處理,不能證明場所已依法設置防火管理人。

    2. 等上完課才找消防防護計畫資料

    課程等待期間沒有同步準備圖面與編組,拿到證書後才發現文件還差一大半。

    3. 指派沒有管理權限的人

    為了找人上課,隨便指定一位基層員工。即使取得證書,仍可能不符合管理或監督層次的要求。

    4. 前任已離職,資料卻沒異動

    消防防護計畫、自衛消防編組及緊急聯絡資料仍留著前任姓名,現場也沒人接手。

    5. 誤以為消防設備公司可以掛名

    外部消防設備公司可以協助設備檢修或文件整理,但防火管理人應是場所本身具有管理權限的人員。

    6. 沒注意公文上的實際截止日

    只聽說未遴用防火管理人有90日改善原則,卻沒有看自己的通知書到底寫哪一天。

    7. 文件寄出後沒有追蹤

    資料缺頁、格式不符或寄送地址錯誤,場所卻一直認為已完成備查。

    8. 覺得已經被罰,不急著再改善

    裁罰後違規狀態仍持續存在,就可能繼續受罰,嚴重時還有停業或停止使用風險。

    改善完成後,防火管理工作還要繼續做

    防火管理人設置完成,不是把證書放進資料夾就結束。

    場所還應依消防防護計畫持續執行:

    • 每月至少一次防火避難設施自行檢查
    • 消防安全設備維護管理
    • 用火、用電監督管理
    • 新進員工防災教育
    • 自衛消防編組更新
    • 每半年至少一次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
    • 每次訓練不得少於4小時
    • 訓練前向所在地消防機關通報
    • 防火管理人定期複訓
    • 人員異動次日起15日內辦理提報

    消防防護計畫的目的,是讓場所平時有人管理,火災發生時有人知道該通報、滅火及引導避難,不是只為了應付消防局送件。未設防火管理人常見問題

    Q1:收到消防局限期改善通知,還可以繼續營業嗎?

    收到限期改善通知本身,不等於場所立即被勒令停業,仍應以通知書及裁處內容為準。但供營業使用場所未遴用防火管理人並訂定消防防護計畫,消防機關可以直接裁罰。若後續持續不改善,還可能按次處罰或處30日以下停業、停止使用。

    Q2:消防局給的期限內沒有初訓課程怎麼辦?

    找到最近可參加的合法課程後先完成報名,並在改善期限屆滿前聯絡承辦消防人員,提供報名證明、預定上課日期及具體改善計畫。可詢問是否准予展延,但展延並非自動核准。等待課程期間仍可先整理圖面、編組及消防防護計畫。

    延伸閱讀:
    防火管理人初訓課程

    Q3:公司內有人以前上過防火管理人課程,可以直接使用嗎?

    可以先查驗其訓練合格證書、複訓紀錄及目前資格狀態,再確認該人是否具有場所管理或監督權限。符合條件者可由管理權人正式遴用,不必因為換公司就重新參加初訓,但仍須辦理新場所的遴用提報及消防防護計畫備查。

    延伸閱讀:
    防火管理人證照可以換公司嗎

    Q4:負責人可以自己擔任防火管理人嗎?

    可以。公司負責人若實際管理該場所,完成規定訓練並取得合格證書,可以由管理權人依法遴用。不過,若負責人長期不在現場、不熟悉員工排班及消防設備,讓現場店長、廠長或主管擔任,通常更符合防火管理工作的實際需求。

    延伸閱讀:
    兩家分店需要幾位防火管理人

    Q5:可以請消防設備公司的人暫時掛名嗎?

    不宜。防火管理人必須是該場所的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並能實際推動教育訓練、自主檢查及缺失改善。外部消防公司可協助設備檢修、圖面或文件製作,但不能單靠一張證書借名掛任,否則仍可能被認定不符合規定。

    Q6:已經把資料寄給消防局,改善期限就算停止計算嗎?

    不一定。應保留收件證明,主動確認消防機關是否收到、文件是否齊全,以及是否需補正。只有寄出資料,但文件缺漏或消防防護計畫不符合現場,仍可能無法完成備查。若期限將屆滿,更應向承辦人確認案件目前處理狀態。

    Q7:已經收到罰單,繳完錢就可以不用設防火管理人嗎?

    不可以。繳納罰鍰只是履行行政處分,場所仍須遴用合格防火管理人、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並完成備查。若違規狀態持續,消防機關可再次通知改善並按次處罰,情節嚴重時還可能處以停業或停止使用。

    Q8:認為場所面積未達門檻,可以直接拒絕改善嗎?

    不要直接拒絕或忽略通知。應準備使用執照、核准平面圖、租約與實際使用範圍,向轄區消防機關提出說明。場所面積可能包含廚房、倉庫、包廂或其他從屬空間,並非只計算主要營業區。消防局正式更正前,仍要留意原通知期限。

    不要只搶課程,四件事要一起進行

    消防局查到未設防火管理人後,應同時處理四件事:

    1. 確認場所是否屬於法定設置對象。
    2. 選定有管理權限的合適人員。
    3. 安排初訓或確認既有證書資格。
    4. 準備消防防護計畫、辦理遴用及消防機關備查。

    對營業場所而言,未設防火管理人並訂定消防防護計畫可能直接受罰,不要把限期改善通知當成暫時不用處理的提醒單。

    實務上真正拖延進度的,往往不是上課本身,而是人選一直沒決定、圖面找不到、消防防護計畫沒人整理,等證書下來才發現送件資料還沒開始。

    中華都市安全推廣協會辦理防火管理人初訓及複訓課程,設有台北、桃園、台中、台南及高雄等場次。場所已收到消防局通知時,報名前可先確認公文期限、預定人選及證書狀況,再選擇合適班次。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