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2026 年 7 月 12 日
本文由具近 20 年消防工作經驗的現職消防人員整理,結合消防法規與實務經驗,協助場所管理權人、防火管理人及企業了解自衛消防編組的設置方式、演練流程及管理重點,避免因未依規定辦理而影響場所消防安全。
自衛消防編組是防火管理中確保災害發生時能迅速應變的重要機制,也是消防防護計畫的重要內容之一。透過事先規劃人員分工及定期辦理演練,當火災發生時,能迅速完成初期滅火、通報、避難引導及救護等工作,降低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本文將整理自衛消防編組的定義、適用場所、班別分工、演練流程及管理重點,協助您一次掌握相關規定。
自衛消防編組是什麼?
自衛消防編組是場所依消防防護計畫建立的第一線緊急應變組織,主要負責在消防人員抵達前執行初期滅火、災情通報、避難引導及傷患救護等工作。
簡單來說,就是將場所內的人員事先完成任務分工,讓火災或其他緊急事故發生時,每個人都知道自己該負責哪些工作,而不是臨時慌亂應變。
建立自衛消防編組後,場所仍應依消防防護計畫定期辦理教育訓練及演練,確保所有人員熟悉應變流程,才能真正發揮防火管理的效果。
法規依據:
- 《消防法》第13條:管理權人應遴用防火管理人並訂定消防防護計畫。
- 《消防法施行細則》第5條:消防防護計畫應包含自衛消防編組及相關訓練。
👉延伸閱讀:消防防護計畫是什麼?如何撰寫與申報?
哪些場所需要設置自衛消防編組?
常見場所包括:
- 百貨公司、量販店
- 醫院、診所
- 長照機構、老人福利機構
- 幼兒園、補習班
- 旅館、飯店
- 電影院、KTV
- 辦公大樓
- 工廠
- 大型商場
- 其他依法應實施防火管理的場所
是否需要設置自衛消防編組,主要仍取決於場所是否屬於依法應實施防火管理的對象,而不是依公司規模或員工人數判斷。
如果不確定自己的場所是否需要設置防火管理人,可先確認場所用途及樓地板面積,再依相關規定判斷。
法規依據:
- 依《消防法》第13條第2項及內政部公告之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認定。
- 依《消防法》第13條第5項及其公告辦理,如屬共同防火管理範圍,。
👉延伸閱讀:哪些場所要設防火管理人?16 類場所一次看懂
自衛消防編組有哪些班別?
自衛消防編組通常會依場所規模、用途及人員配置,分成以下幾個班別:
- 滅火班:負責使用滅火器、室內消防栓等設備進行初期滅火。
- 通報班:負責撥打 119、館內廣播、通知相關人員,並協助消防人員掌握現場狀況。
- 避難引導班:負責引導人員依避難路線疏散,並協助行動不便者撤離。
- 安全防護班:負責關閉電源、瓦斯、空調或其他危險設備,防止災害擴大。
- 救護班: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救護,並協助送醫或等待救護人員接手。
其中,通報班、滅火班、避難引導班通常是基本班別;若場所規模較大,實務上也會再配置安全防護班與救護班,以提升整體應變能力
自衛消防編組如何編組?
自衛消防編組會依場所規模、員工人數及實際運作需求來安排,並不是所有場所都用同一種方式。一般來說,可分成以下兩種情況:
- 員工 10 人以上:至少應編組:滅火班、通報班、避難引導班。
- 員工 50 人以上:除上述三班外,通常還要增編:安全防護班、救護班。
- 輪班制場所:應依實際營運情形與各班別人力,編成符合場所需求的編組型態。
- 實務原則:編組重點不是形式,而是要讓災害發生時,每個人都知道自己要做什麼、誰負責什麼。
法規依據
- 自衛消防編組的編成方式,應依場所規模、人員配置及消防防護計畫內容訂定。
小型場所可以一人兼任多個班別嗎?
可以。小型場所通常可以由同一人兼任多個班別,重點是每項任務都有人負責、每個人都清楚自己的應變內容。
換句話說,法規沒有要求每一班都要配專人一名,而是要求場所依規模與人力建立可運作的應變分工。
因此,小型店面、診所或辦公室若人力有限,常見做法就是由同一員工兼任滅火、通報與避難引導等職責。
消防局查核常見缺失
除了建立自衛消防編組外,消防機關查核時,也會確認場所是否確實依消防防護計畫執行相關管理工作。常見缺失包括:
- 編組名冊未依現有人員更新。
- 員工異動後未重新調整班別。
- 演練紀錄保存不完整。
- 未依規定辦理演練或提報成果。
建議管理權人定期檢視編組名冊及演練紀錄,避免因行政疏漏而影響防火管理。
自衛消防編組多久演練一次?
自衛消防編組的訓練原則上每半年至少要辦理 1 次,而且每次不得少於 4 小時。
法規依據
-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
- 實務上,辦理前通常還要事先通報當地消防機關,訓練完成後也要依規定提報成果備查。
常見的演練內容
- 火災通報。
- 初期滅火。
- 人員避難。
- 傷患救護。
- 現場指揮。
- 演練檢討。
重點不只是符合規定,而是讓員工真的熟悉流程,知道火災發生時誰負責通報、誰負責滅火、誰負責引導疏散,才能在第一時間有效應變。
自衛消防編組演練流程
建立自衛消防編組後,管理權人還應依規定定期辦理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完整流程可分為以下五個步驟:
Step 1 建立消防防護計畫
首先,場所應依法完成消防防護計畫,並將自衛消防編組、人員分工及演練方式納入計畫內容。
消防防護計畫是整個防火管理制度的基礎,自衛消防編組則是其中的重要執行項目,因此演練內容也應依消防防護計畫辦理。
Step 2 完成自衛消防編組
依場所規模完成各班別編組,並指定每位人員的工作內容。
建議定期更新編組名冊,若員工異動、職務調整或負責人變更,也應同步檢視是否需要重新調整編組,以確保每項工作都有專人負責。
Step 3 演練前提報消防機關
依規定,管理權人應於演練前向當地消防機關提報自衛消防編組訓練計畫。
消防機關收到提報後,得視場所類型、規模及轄區需求派員到場指導或查核,因此並非每次演練都一定會有消防人員到場。
Step 4 辦理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
依消防防護計畫內容實施演練,常見項目包括:
- 火災警報及館內通報。
- 初期滅火操作。
- 人員避難引導。
- 傷患救護。
- 現場指揮及應變。
- 演練後檢討。
演練時應盡量模擬實際火災情境,讓各班別依照平時分工執行任務,才能真正驗證應變流程是否可行。
Step 5 演練後完成成果備查
演練結束後,應依規定完成成果資料,並於期限內向消防機關提報備查。
成果資料通常包括:
- 演練成果紀錄
- 演練照片
- 簽到紀錄
- 演練檢討紀錄
- 其他消防機關要求文件
建議妥善保存相關資料,以利日後消防檢查、防火管理查核或內部教育訓練使用。
演練流程重點
演練不只是完成行政程序,更重要的是確認各班別是否能依照消防防護計畫執行任務。建議每次演練後檢討流程是否順暢、設備是否正常及人員是否熟悉職責,並作為下一次演練改善依據。
👉 延伸閱讀:消防防護計畫怎麼寫?
沒有辦理自衛消防編組會被罰嗎?
會,但未依規定辦理者,主管機關得依《消防法》相關規定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再依規定處理。
一般行政流程如下:
- 發現違規
- 通知限期改善
- 屆期未改善
- 依法裁罰
自衛消防編組並非只是為了符合消防檢查要求,而是讓場所在災害發生時,能迅速完成通報、初期滅火及人員疏散,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
若平時未建立完善的編組制度或未定期演練,即使通過消防檢查,真正發生災害時仍可能影響應變效率,因此落實防火管理制度比單純符合法規更重要。若場所尚未遴用防火管理人,也可能影響消防防護計畫及自衛消防編組的建立。
👉 延伸閱讀:未設防火管理人會被罰嗎?
法規依據
- 依《消防法》第13條規定,符合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物或場所,管理權人應遴用防火管理人,並訂定消防防護計畫。
-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1款明定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自衛消防編組」,並寫明員工在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上的編組方式。
- 依同細則規定,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應定期辦理,並依規定向當地消防機關提報。
- 若未依規定辦理,消防機關可依程序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才可能依法裁處罰鍰或其他行政處分。
常見問題(FAQ)
一個人可以兼任多個班別嗎?
可以。小型場所因員工人數有限,實務上常由同一位員工兼任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等多項工作。重點在於每項工作都有人負責,且所有人都清楚自己的職責,而不是每個班別都一定要配置不同人員。
自衛消防編組演練一定要消防局到場嗎?
不用。管理權人依規定完成演練計畫提報後,消防機關會依場所類型、轄區需求及勤務狀況決定是否派員到場,因此並非每次演練都會有消防人員參與。
演練前多久需要提報?
管理權人應於演練日前 10 日,向當地消防機關提報自衛消防編組訓練計畫。消防機關收到提報後,得視場所類型、規模及轄區需求派員到場指導或查核,因此並非每次演練都一定會有消防人員到場。若採郵寄方式提報,通常以郵戳日期作為認定依據;實際受理方式及所需文件,仍應依各地方消防機關規定辦理。
演練完成後還需要做什麼?
演練結束後,應依規定完成成果資料,並於演練結束翌日起 14 日內向消防機關提報備查。
成果資料通常包括:演練成果紀錄、演練照片、簽到紀錄、演練檢討紀錄、其他消防機關要求文件。建議妥善保存相關資料,以利日後消防檢查及防火管理查核。
自衛消防編組與消防演習有什麼不同?
自衛消防編組是場所建立的災害應變組織,負責規劃人員分工及工作內容;消防演練則是依照消防防護計畫,透過實際演練驗證自衛消防編組是否能正常運作。
簡單來說,自衛消防編組是制度,消防演練則是制度的實際執行。
員工異動後,需要重新編組嗎?
建議需要。若員工離職、調職或新增人員,應同步更新自衛消防編組名冊及消防防護計畫內容,確保每位人員都清楚自己的工作內容。若編組資料長期未更新,消防檢查時也可能被列為缺失。
重點整理
若想快速掌握自衛消防編組的重要內容,可記住以下五個重點:
- 自衛消防編組是消防防護計畫的重要內容,目的是提升場所災害應變能力。
- 依法應實施防火管理的場所,應建立自衛消防編組並依規定辦理演練。
- 員工十人以上至少應設置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規模較大的場所應再增加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
- 自衛消防編組演練應依消防防護計畫辦理,並完成提報及成果備查等行政程序。
- 未依規定辦理,消防機關通常會先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能依法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