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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消防防護計畫與申報流程。

  • 司有兩家分店需要幾個防火管理人?消防隊要求就應各店辦理

    兩家分店各自獨立管理之說明圖,強調不論連鎖或分店,皆需符合消防法規之防火管理人指派資格

    公司有兩家分店,只要兩家分店都被消防隊要求為「應設防火管理人場所」,就應各自設置防火管理人。簡單說,兩家分店就是兩個不同場所,若都符合設置規定,就應設兩位防火管理人,不能只用總公司一位來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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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有兩家分店,一定要設兩位防火管理人嗎?

    如果兩家分店都被消防隊要求設置防火管理人,答案就是:需要,應設兩位防火管理人。

    因為防火管理人是針對「實際場所」進行消防安全管理,而不是只看公司名稱、統一編號或品牌名稱。即使兩家分店屬於同一家公司,只要是不同營業地點、不同現場空間,就應依各分店狀況分別設置與管理。

    也就是說,防火管理人不是「總公司有一位就全部分店都可以共用」,而是要看每一個場所是否被認定為應設防火管理人場所。

    兩家分店都被要求設置,就應各設一位

    若 A 分店收到消防隊通知,要求設置防火管理人;B 分店也收到消防隊通知,要求設置防火管理人,代表兩個場所都已被認定需要防火管理。

    這種情況下,A 分店應設一位防火管理人,B 分店也應設一位防火管理人。

    防火管理人是管理現場,不是只掛一張證書

    防火管理人的工作包含消防防護計畫、員工教育訓練、自衛消防編組、避難引導、消防設備管理與日常防火管理。

    每一間分店的格局、出入口、逃生動線、員工人數、營業型態、消防設備位置都不同,因此防火管理人必須能實際了解並管理該場所。

    如果兩家分店只用同一位防火管理人掛名,卻無法實際掌握現場狀況,後續在消防檢查、演練、申報或發生緊急狀況時,都可能產生管理落差。

    為什麼兩家分店要分別設防火管理人?

    公司有兩家分店時,常見誤解是:「我們同一家公司,總公司已經有人上過防火管理人初訓,應該可以全部通用吧?」

    實務上,這樣的理解容易出錯。

    防火管理人制度是針對場所安全管理設計,重點在於每一個營業場所是否有人能負責消防安全,而不是公司內部有沒有一位取得證書的人。

    不同地址,就是不同場所

    兩家分店若位於不同地址,通常就是兩個不同場所。

    例如:

    A 分店位於台北市
    B 分店位於新北市

    即使品牌相同、老闆相同、公司相同,兩間店的消防安全條件仍然不同。若兩家分店都被消防隊要求應設防火管理人,就應分別安排人員取得資格並辦理相關作業。

    不同現場,就有不同消防防護計畫

    每家分店的室內格局、樓層、面積、出入口、滅火器位置、避難方向、員工配置與顧客動線都不會完全相同。

    因此,消防防護計畫也應依各分店現場條件製作,不能完全用同一份文件處理所有分店。

    不同分店,需要有人負責現場應變

    火災發生時,最重要的是現場人員能不能第一時間通報、初期滅火、引導避難及協助疏散。

    如果防火管理人只在總公司,分店現場沒有人熟悉消防管理流程,真正發生狀況時,就會像廚房火一開、人卻不在爐邊,風險會被放大。

    只要消防隊要求設置,就應依法辦理

    很多公司會問:「我們到底有沒有達到標準?可不可以先不要設?」

    如果消防隊已經明確要求該場所應設防火管理人,業者就應依要求辦理,不建議自行判斷可以不用設。

    消防隊通知就是重要依據

    若公文、通知或檢查結果已寫明:

    • 遴用防火管理人
    • 應設防火管理人
    • 提報消防防護計畫
    • 辦理防火管理人訓練
    • 限期改善
    • 申報或備查

    就代表消防機關已要求該場所辦理防火管理相關事項。此時應依期限儘快安排人員參加防火管理人初訓,取得資格後完成後續申報或備查。

    不應用「總公司已有證書」取代分店設置

    總公司有人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不代表所有分店都已完成設置。

    如果消防隊是針對分店要求設置,應以該分店為主體處理。兩家分店都被要求,就應分別設置防火管理人,而不是只拿總公司一人的證書應付所有場所。

    公司兩家分店,應該怎麼安排防火管理人?

    公司若有兩家分店,且都被要求設置防火管理人,建議依以下方式辦理。

    步驟一:確認兩家分店是否都被要求設置

    先確認消防隊通知、公文或檢查紀錄,看看是只有其中一間分店被要求,還是兩家分店都被要求。

    如果兩家分店都被要求,就應分別安排防火管理人。

    步驟二:每家分店安排一位合適人員受訓

    每家分店各安排一位熟悉現場的人員參加防火管理人初訓,例如:

    • 店長
    • 現場主管
    • 行政總務
    • 工務人員
    • 管理員
    • 實際負責營運管理的人員

    重點不是職稱,而是這個人能不能真的了解現場、配合訓練、處理文件,並在後續執行消防安全管理。

    步驟三: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

    被指派的人員完成防火管理人初訓課程,通過測驗並取得合格證書後,才能作為該分店後續設置防火管理人的基礎。

    步驟四:依各分店製作消防防護計畫

    兩家分店即使品牌相同,也應依各自現場條件製作消防防護計畫。

    例如:

    A 分店是一樓店面
    B 分店位於百貨商場內

    兩者的逃生動線、設備位置、顧客動線、員工配置與消防管理方式都不同,消防防護計畫也應分別規劃。

    步驟五:依消防隊要求完成申報或備查

    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並完成相關文件後,應依各分店所在地消防隊或消防局要求,完成申報、備查或補件作業。

    不同縣市、不同場所,文件格式與辦理方式可能略有差異,仍應以消防機關要求為準。

    兩家分店常見情境說明

    情境一:兩家分店都收到消防隊通知

    如果 A 分店與 B 分店都收到消防隊要求設防火管理人的通知,就應各設一位防火管理人。

    處理方式:

    • A 分店安排一位人員參加初訓
    • B 分店安排一位人員參加初訓
    • 兩家分店分別製作消防防護計畫
    • 兩家分店依消防隊要求完成申報或備查

    情境二:只有一間分店收到通知

    如果只有 A 分店被消防隊要求設置防火管理人,應先針對 A 分店儘快辦理。

    但 B 分店仍建議同步確認是否也屬於應設防火管理人場所,避免日後被消防檢查時才匆忙處理。

    情境三:總公司已有防火管理人,分店仍被要求設置

    總公司已有防火管理人,不代表分店不用設。

    如果消防隊明確要求分店設置防火管理人,分店仍應依要求辦理。因為總公司與分店通常是不同場所,消防管理不能只看總公司有沒有證書。

    情境四:兩家分店距離很近,可以同一人嗎?

    即使兩家分店距離很近,只要兩家都被消防隊要求應設防火管理人,原則上仍應各自設置。

    防火管理人需要熟悉各自分店的逃生動線、消防設備、員工分工與現場狀況。最穩妥做法是每家分店各安排一位能實際管理的人員。

    情境五:連鎖門市有很多家分店

    連鎖品牌若多家門市都被要求設置防火管理人,應依各門市分別安排人員受訓與設置。

    不要等到每間分店陸續收到消防隊通知才一間一間補救。建議總公司提前規劃分店防火管理人名單,讓展店速度跟消防安全同步前進。

    防火管理人可以由誰擔任?

    防火管理人不一定要老闆本人擔任,也不一定要總經理或負責人親自上課。

    可由分店店長擔任

    分店店長通常最熟悉現場營運、員工排班、設備位置與顧客動線,是常見且適合的人選。

    可由現場主管或行政總務擔任

    如果店長不方便上課,也可以由現場主管、行政總務或實際管理分店的人員擔任。

    重點是能實際執行防火管理

    不建議只找一位不在現場、不熟悉分店狀況的人掛名。防火管理人要能配合後續消防防護計畫、教育訓練、演練、申報及消防檢查。

    公司有兩家分店,收到通知後怎麼處理?

    步驟一:先確認公文上的場所名稱與地址

    消防隊通知通常會載明場所名稱、地址、改善事項與期限。公司應先確認通知是針對哪一間分店,不要把 A 分店的要求誤用到 B 分店。

    步驟二:若兩家都被要求,就各安排一位人員

    如果兩家分店都被要求設置防火管理人,建議直接安排兩位人員受訓,各自負責所屬分店。

    步驟三:報名防火管理人初訓

    若分店目前沒有合格防火管理人,應儘快安排人員參加防火管理人初訓,避免錯過消防隊要求期限。

    步驟四:完成訓練後辦理後續申報

    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後,依各分店現場情況完成消防防護計畫,並依消防隊要求辦理申報或備查。

    常見問題 FAQ

    Q1:公司有兩家分店,是不是一定要兩個防火管理人?

    如果兩家分店都被消防隊要求設置防火管理人,就應設兩位防火管理人。因為兩家分店是兩個不同場所,應分別管理。

    Q2:總公司已經有防火管理人,分店還要再設嗎?

    如果消防隊要求分店設置防火管理人,分店就應依要求辦理。總公司已有防火管理人,不代表分店自動完成設置。

    Q3:同一位防火管理人可以負責兩家分店嗎?

    若兩家分店都被消防隊要求應設防火管理人,建議各分店分別設置一位防火管理人。防火管理人應能實際掌握現場,而不是只共用證書或掛名。

    Q4:兩家分店都要做消防防護計畫嗎?

    若兩家分店都被要求設置防火管理人,通常也應依各分店現場情況製作消防防護計畫,並依消防隊要求完成申報或備查。

    Q5:分店店長離職,防火管理人需要重新安排嗎?

    需要。若原防火管理人離職、調職或無法繼續執行職務,公司應儘快安排新的合適人員受訓,並依規定辦理後續變更。

    Q6:公司未來還會展店,需要提前安排人員上課嗎?

    建議提前安排。若未來展店後被消防隊要求設置防火管理人,已有合格人員會更容易銜接申報與管理作業,避免開業後才手忙腳亂。

    公司有兩家分店不確定怎麼安排?可先諮詢中華都市安全推廣協會

    公司有兩家分店時,防火管理人應以「實際場所」為單位來看。只要被消防隊要求為應設防火管理人場所,就應設置防火管理人。

    最重要的判斷原則是:

    兩家分店都被要求,就應設兩位防火管理人

    不同地址、不同場所,應分別管理

    總公司有人有證書,不代表分店已完成設置

    防火管理人要能實際執行,不是只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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