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2026 年 7 月
本文由具有近20年消防工作經驗的現職消防人員提供專業觀點,並由中華都市安全推廣協會整理編輯。法規及申辦方式可能修正,各縣市受理程序也可能不同,實際辦理仍應以內政部消防署及場所所在地消防局最新公告為準。
新開餐廳或咖啡廳的總樓地板面積達300平方公尺以上,原則上就要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並向所在地消防機關備查。
300平方公尺約為90.75坪,而且不是只算客人坐的位置。廚房、包廂、備餐區、倉庫及其他從屬空間,都可能納入實際使用面積判斷。
很多餐廳收到消防局通知後,才急著問:「現在去上課還來得及嗎?」
先看公文期限,再確認店面面積與使用範圍。該設而未設的營業場所,不宜把通知單當成單純提醒,更不要等到期限前幾天才找課程。
新開餐廳一定要設防火管理人嗎?
不一定。
依《消防法》第13條及內政部公告,總樓地板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的餐廳及咖啡廳,屬於應實施防火管理的建築物。剛好300平方公尺也包含在內,並不是超過300平方公尺才需要。
可以先用下面的方式判斷:
| 餐廳情況 | 是否應設防火管理人 |
|---|---|
| 總樓地板面積未達300平方公尺 | 單純依餐廳面積門檻,原則上不需設置 |
| 總樓地板面積剛好300平方公尺 | 需要 |
| 總樓地板面積超過300平方公尺 | 需要 |
| 位於商場、地下街或高層複合用途建築物 | 除店面本身外,還要確認共同防火管理規定 |
| 已收到轄區消防局通知 | 應依公文內容及期限處理,不宜自行認定不需要 |
未達300平方公尺,不代表餐廳沒有消防義務。
滅火器、火警警報、出口標示、緊急照明、廚房滅火設備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各有不同的設置與申報條件,不能和防火管理人門檻混在一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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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場所要設防火管理人
300平方公尺怎麼算?不是只看用餐區
餐廳業者最常發生的誤判,是只拿租約上的「營業坪數」或座位區面積來計算。
消防機關判斷時,通常會查看建築物使用執照、核准圖說、租賃範圍、各樓層平面圖及現場實際使用情形。
同一餐廳實際使用的下列空間,都可能需要合併判斷:
- 顧客用餐區及包廂
- 廚房、洗滌區及備餐區
- 吧台、候位區及店內走道
- 冷藏、冷凍及食材存放區
- 辦公室及員工休息空間
- 同一管理範圍內的倉庫
- 分布於不同樓層的餐廳空間
例如一樓用餐區180平方公尺,二樓包廂80平方公尺,另有廚房及倉庫50平方公尺,實際使用範圍合計已達310平方公尺,就可能符合設置門檻。
但也不是看到建築物內的所有空間都直接相加。
商場公共走道、共用廁所、其他店家的空間是否納入,要看管理權、使用方式及核准圖面,不能只靠租約上的坪數自行加減。
面積接近300平方公尺時,建議準備使用執照、平面圖及租賃範圍,直接向轄區消防局確認。
誰可以擔任餐廳防火管理人?
防火管理人不一定要由餐廳老闆本人擔任,但必須是該場所的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
較常見的人選包括:
- 負責人
- 店長或副店長
- 現場營運主管
- 餐飲部門主管
- 實際負責人員管理及安全事項的主管
防火管理人平時要推動用火用電管理、逃生通道檢查、消防設備維護、自衛消防編組及員工演練。
如果只是掛名,沒有調度人員、要求改善或執行安全管理的權限,消防機關可能認定不符合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的要求。
一般基層員工、短期兼職人員或很少到店的公司人員,通常不適合擔任。
不少業者會想找外面的消防公司人員掛名。這種做法並不妥當,因為防火管理人必須是餐廳本身具有管理或監督權限的人員,不能單純把法定職責外包出去。
收到消防局通知後,該怎麼處理?
收到通知後,不要只問「課程哪一天開」,應先把公文內容看清楚。
實務上可依下列流程處理。
第一步:確認公文要求與改善期限
先確認消防局要求的是哪一項:
- 未遴用防火管理人
- 防火管理人資格不符
- 合格證書已逾有效期間
- 未提報消防防護計畫
- 防火管理人離職後未辦理異動
- 未依規定執行自衛消防編組或演練
不同缺失的補正方式不完全相同。
若對場所面積或用途認定有疑問,可以備妥使用執照、平面圖及租約,向承辦消防人員確認。不要因為自己量出來只有89坪,就直接認定消防局算錯。
第二步:選定合適的人員參加初訓
尚未取得資格者,應參加防火管理人初訓。
現行初訓時數不得少於12小時,課程包含消防知識、消防安全設備、防火避難設施、自衛消防編組及消防防護計畫,並以筆試60分為合格標準。
報名前要確認訓練單位是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的專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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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管理人初訓課程
第三步:取得訓練合格證書
完成初訓並通過測驗後,才能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
但有證書,只代表這個人具備資格。
必須再由餐廳管理權人正式遴用,並向消防機關辦理提報,才是該場所的防火管理人。
學員最常誤會的地方就在這裡。上完課不等於店家的法定程序已經全部完成。
第四步:訂定消防防護計畫
防火管理人要依餐廳實際格局、人數、設備及營業方式,訂定消防防護計畫。
不能直接把別家餐廳的名稱改掉就送件。不同餐廳的樓層、出口、瓦斯設備、廚房位置及人員班別都不一樣,套用錯誤的圖面或編組,真的發生火災時反而沒辦法執行。
第五步:向消防機關提報
管理權人應於防火管理人遴用次日起15日內,向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防火管理人異動時也一樣。
常見提報資料包括:
- 防火管理人遴用或異動提報表
- 防火管理人訓練合格證書影本
- 消防防護計畫製定或變更提報表
- 完整消防防護計畫
- 自衛消防編組資料
- 場所平面圖及逃生避難圖
- 主管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各縣市受理方式可能採臨櫃、郵寄或線上申辦,文件要求也可能略有差異,應依轄區消防局公告及承辦人通知辦理。
送件後要保留收件證明。若消防機關通知補正,應在指定期限內補齊。
餐廳消防防護計畫要寫什麼?
消防防護計畫不是交差用的文件,而是餐廳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該怎麼做的工作說明。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5條,計畫內容包含自衛消防編組、防火避難設施檢查、消防安全設備維護、火災通報、避難引導、教育訓練、用火用電管理、防止縱火及相關圖面。
自衛消防編組怎麼編?
員工在10人以上時,至少應編組:
- 滅火班
- 通報班
- 避難引導班
員工在50人以上時,還要增加:
- 安全防護班
- 救護班
餐廳人員常有早班、晚班、平日班及假日班。編組不能只把全部員工名字填上去,卻沒有考慮火災發生時誰真的在現場。
較實用的做法,是按照實際排班安排代理人,避免某位員工休假後,整個通報班就沒人。
餐廳應特別納入哪些內容?
餐廳的消防防護計畫,至少要反映下列風險:
- 瓦斯總開關及緊急遮斷位置
- 油炸鍋、爐具及明火設備管理
- 排油煙管及煙罩清潔週期
- 廚房與用餐區之間的通報方式
- 打烊後斷電、關火及關閉瓦斯的確認程序
- 紙箱、油品及清潔劑的存放位置
- 顧客疏散方向及包廂巡查方式
- 行動不便顧客的協助方式
- 新進員工的防火教育
很多餐廳的消防防護計畫寫得很完整,現場員工卻不知道瓦斯總開關在哪裡。這種計畫放在資料夾裡很漂亮,遇到火災時幾乎沒有作用。
演練多久辦一次?
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每次不得少於4小時,並應事先通報所在地主管機關。
演練內容應配合餐廳實際營業情況,不是全體站在門口拍一張照片就算完成。
餐廳在商場內,還要自己設防火管理人嗎?
要分成「店面本身」與「整棟建築物」兩個層次判斷。
餐廳本身總樓地板面積達300平方公尺,原則上仍應依規定遴用自己的防火管理人,不能只因商場已有防火管理人,就認為店家什麼都不用做。
非集合住宅的11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其他公告建築物,如果管理權分屬不同業者,還可能需要由各管理權人協議遴用共同防火管理人,訂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
個別防火管理主要處理店內事項,例如廚房火源、員工編組及店內疏散。
共同防火管理則處理整棟共有部分,例如公共走道、共用設備、整體通報及跨樓層避難。
兩者不能互相取代。
連鎖餐廳有多家分店怎麼辦?
每家分店應依自己的地址、用途、面積及管理權分別判斷。
不是把台北店、桃園店及台中店的面積加起來,也不能只辦一份消防防護計畫供所有分店使用。
若每家分店都達到設置門檻,原則上應分別遴用、分別提報、分別訂定消防防護計畫。
同一人即使同時具有兩家店的管理職務,仍須就每家場所個別辦理提報,也要能實際執行兩店的防火管理工作。實務上,讓各店店長分別擔任,通常比較符合現場運作。
設好防火管理人,還有哪些消防義務?
設置防火管理人,只完成餐廳消防管理的一部分。
餐廳還要確認消防安全設備、建築物用途、室內裝修、瓦斯與廚房設備,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消防設備不能只用300平方公尺判斷
防火管理人的300平方公尺門檻,不等於所有300平方公尺餐廳都要設置完全相同的消防設備。
實際設備會受到下列條件影響:
- 建築物樓層數
- 餐廳位於地上層或地下層
- 是否屬無開口樓層
- 單一樓層面積
- 整棟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 是否為複合用途建築物
- 有無自動撒水等替代設備
- 廚房面積及排油煙設備形式
裝修前應由建築師、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依核准圖面判斷,不能等到準備開幕才請人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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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消防法規說明
消防安全設備多久申報一次?
餐廳、飲食店及咖啡廳屬於甲類場所第五目。依現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附表一,原則上每半年檢修一次,申報期限為每年5月底及11月底前。
合法新設場所如果近期已完成會勘,並取得使用執照、變更使用執照或室內裝修許可,距離申報期限在6個月以內,可能符合免辦當次檢修申報的條件。
是否適用仍要看證明文件核發日期及場所情況,建議向轄區消防局確認,不要自行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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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檢修申報全攻略
沒設防火管理人會罰多少?常見錯誤有哪些?
一定規模以上且供營業使用的餐廳,如果未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並訂定消防防護計畫,可處管理權人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未將消防防護計畫報請備查、防火管理人不是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任職期間未定期複訓,或未在15日內辦理遴用及異動提報,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處罰後仍未改善,消防機關得按次處罰,並得予以30日以下停業或停止使用處分。
餐廳常見的防火管理錯誤包括:
- 只計算用餐區,沒有確認廚房、包廂及倉庫。
- 員工上完初訓,卻沒有辦理遴用與提報。
- 找沒有管理權限的人掛名。
- 防火管理人已離職,店家仍使用原本資料。
- 消防防護計畫照抄範本,圖面與現場不符。
- 認為商場已有防火管理人,店家不必處理。
- 證書過期後才詢問是否能參加複訓。
- 有辦演練,但沒有事前通報或保存紀錄。
依多年辦理防火管理人課程的經驗,餐廳最常延誤的原因不是課程太難,而是老闆以為「派人上完課就結束了」。
真正要完成的是:取得資格、正式遴用、訂定計畫、辦理提報,以及後續持續執行。
餐廳防火管理人常見問題
Q1:餐廳剛好300平方公尺,需要設防火管理人嗎?
需要。「300平方公尺以上」包含300平方公尺本數。判斷時不能只看顧客用餐區,還要確認同一餐廳實際使用的廚房、包廂、倉庫及從屬空間。面積接近門檻時,應以核准圖面與現場使用範圍向轄區消防局確認。
Q2:咖啡廳、早午餐店或複合式餐飲店也適用嗎?
公告明列餐廳及咖啡廳達300平方公尺以上應實施防火管理。早午餐店、烘焙咖啡店或複合式餐飲空間,仍要依實際營業內容、建築物核准用途及現場使用情形判斷,不能只看公司登記或招牌名稱。
Q3:戶外座位區要算進300平方公尺嗎?
要看戶外區域是否屬建築物樓地板面積、是否位於核准使用範圍,以及與店內空間的管理及使用關係。騎樓、露台、庭院和違規增設空間的認定可能不同,不能自行全部扣除或加入,應以圖面及消防機關認定為準。
Q4:老闆本人可以擔任防火管理人嗎?
可以。只要老闆實際參與該餐廳管理,完成初訓、通過測驗並持有有效合格證書,就能由管理權人依法遴用。若老闆長期不在店內,對排班、設備及逃生動線也不熟悉,改由現場店長擔任通常更合適。
Q5:員工以前在別家公司取得的證書還能使用嗎?
可以,合格證書並不是綁定原公司,但證書必須仍在有效期間內,而且新餐廳要重新辦理遴用及提報。不能只把舊證書影印一份放在店內,就當成已完成設置。逾期證書是否須重新初訓,應依現行規定及消防機關認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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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可以換公司使用嗎
Q6:同一個人可以同時擔任兩家分店的防火管理人嗎?
兩家分店仍須分別遴用、分別提報及分別訂定消防防護計畫。同一人還必須同時具備兩店的管理或監督權限,並能實際執行工作。餐廳營業時間重疊時,很難同時掌握兩店現場,實務上建議各店配置自己的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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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家分店需要幾位防火管理人
Q7:防火管理人突然離職,可以暫時空缺嗎?
不宜空缺。原防火管理人離職、調職或不再具有管理職務時,管理權人應儘速選定合格替代人員,並於異動次日起15日內辦理提報。若店內暫時沒有合格人選,應立即向消防機關說明並安排人員受訓,不要繼續沿用離職者名義。
Q8:消防防護計畫可以請消防公司代寫嗎?
可以請專業人員協助整理圖面及文件,但管理權人與防火管理人仍要確認內容符合現場,並負責後續執行。瓦斯開關、員工排班、包廂位置及逃生動線只有店家最清楚。文件即使由他人協助,也不能把管理責任一起外包。
新開餐廳應在開幕前處理,不要等消防局通知
新開餐廳是否需要防火管理人,最直接的判斷標準是:總樓地板面積是否達300平方公尺。
達到門檻後,應安排具有管理權限的人員完成初訓,取得有效合格證書,再由管理權人正式遴用,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並辦理提報。
較穩妥的時間點,是在裝修或籌備階段就安排人員上課。等到開幕後收到消防局公文,才臨時找課程、趕計畫及補文件,時間通常會很緊。
中華都市安全推廣協會辦理防火管理人初訓及複訓課程,提供台北、桃園、台中、台南及高雄等地場次。餐廳業者可依開幕時間及所在地,提早安排負責人、店長或現場主管參訓。